彼得起來,跑到墳墓前,低頭往裏看,見細麻布獨在一處,就回去了,心裏希奇所成的事。
(路加福音 24:12 和合本)
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,往墳墓那裏去。兩個人同跑,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,先到了墳墓,低頭往裏看,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,只是沒有進去。西門‧彼得隨後也到了,進墳墓裏去,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,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,是另在一處捲着。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,看見就信了。(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,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。)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。
(約翰福音 20:3-10 和合本)
經文令我們認識到彼得純真的一面,這或許就是耶穌揀選他作教會之首的原因。談到彼得,你會立時想起什麼呢?在剛剛過去的幾星期,我們閱讀到耶穌的受難,當中彼得三次不認主,應該都是最深刻的一幕吧!
耶穌傳道初期,在醫治彼得岳母一事上,我們已經談論過彼得很可能是一名成功商人。被呼召時彼得已成家立室,很可能也有兒女(雖然聖經沒有記載),重點是他有自己的漁船,可供耶穌作加利利海邊傳道之用。在當時,擁有漁船並不是等閒的事,他應該有自己的事業,並聘請了一班工人,在當代社會,工人都是與顧主同住,薪酬外還包食包住。在迦百農的遺址裡,找到一間有多個房子的大屋,很可能就是彼得的家。
我們知道彼得不是超人。才剛明言,即使是和耶穌同死,也絕不離棄主的彼得,危難來臨時就立刻跑了。但《聖經》令我見到更多彼得這個大老闆,純真的一面。在凱撒利亞腓立比,他直認耶穌是基督,弄得耶穌要立刻命令他不要再說這話。在深夜的加利利湖上,彼得見到在水面上行走的耶穌,二話不說就跑到他身邊,結果就掉進湖裡,還好沒被淹死。當耶穌叫眾人「吃他的肉,喝他的血」時,大部份人就此退去,彼得卻留下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」
彼得都被當時的社會文化所影響,男權社會,婦女沒有地位,其他門徒都不理會這班由墳墓跑回來的婦女,只當她們在胡言亂語。門徒,包括彼得,到當刻都依然不明白耶穌在世時所傳揚的道理,但彼得卻願意去墳墓一趟,看過究竟。「我並不相信,但就姑且和妳們去看一看吧!」耶穌就是欣賞這種純真。
在科學昌明的今天,沒有多少人會相信處女生子、死人復活的話,但基督信仰仍然廣泛流傳,此為何由?很多基督徒當初都是抱著一份小孩的心,姑且去看一看吧,結果就看到了神蹟。
《衰鬼上帝》中有一句對白令我很深刻,電影中的「上帝」對占基利說:「摩西分開紅海是魔術;一個單親母親,放下時薪工作,去和兒子一起看棒球賽,是神蹟。」很多人都在尋找魔術,但卻忽略在身邊發生的種種神蹟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