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了不多時(有古卷:次日),耶穌往一座城去,這城名叫拿因,他的門徒和極多的人與他同行。將近城門,有一個死人被擡出來。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;他母親又是寡婦。有城裏的許多人同着寡婦送殯。主看見那寡婦,就憐憫她,對她說:「不要哭!」於是進前按着槓,擡的人就站住了。耶穌說:「少年人,我吩咐你,起來!」那死人就坐起,並且說話。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。眾人都驚奇,歸榮耀與神,說:「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!」又說:「神眷顧了他的百姓!」他這事的風聲就傳遍了猶太和周圍地方。
(路加福音 7:11-17 和合本)
在以色列北部的小城拿因,建有一所小教堂,紀念耶穌復活寡婦兒子的神蹟。
古時女性的工作機會不多,婦女若失去了丈夫,寡婦就只能依靠兒子撫養,但若連兒子都失去了,就會變得無依無靠,需要社會大眾周濟,生活苦不堪言。
耶穌經過拿因城,恰巧遇到了這個出殯列隊,他憐憫那位寡婦,安慰她,復活了他的兒子。
我們已經讀過不少有關耶穌行神蹟的記載,他行的第一件神蹟,是將水變酒,耶穌能夠突破物理的界限,滿足我們生活所需。之後我們見過他醫治不同的病患,有大臣的兒子、彼得的岳母、患痲瘋的、癱瘓的、癲癇的,不計其數,證明他能掌控身體百膚。耶穌也能趕鬼,連靈界的一切也聽命於他。而這一次,耶穌更加突破生死的界限,令死人復活!
按聖經記載,耶穌一生共行了三次使死人復活的神蹟,這次是頭一次,當時圍觀的人當然覺得驚訝萬分,兒子復活亦令寡婦重新有了依靠。然而,以色列有寡婦千千萬萬,耶穌所復活的只是冰山一角,這次的復活也不是永恆,耶穌當年所復活的人,若干年後都再次死去。
耶穌使死人復活,是要叫世人相信他。他掌管生與死,以聖經所記,無論我們是否相信,我們將來都會復活,分別在於,是復活得生,還是復活定罪:
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 (約翰福音 5:29 和合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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