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甚麼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為天是神的座位;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為地是他的腳凳;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,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;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,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。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(或譯:就是從惡裏出來的)。」
(馬太福音 5:33-37 和合本)
看過這段經文後,有好一陣子對起誓感到疑惑:經文很明顯禁止起誓,「甚麼誓都不可起」,這是耶穌說的!但在現今社會,起誓是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,結婚時要起誓,出庭作證時要起誓,轉換國籍時要起誓,甚至在政府工作也要起誓,基督徒應如何自處?
這段經文只出現在《馬太福音》有其原因,《馬太福音》的對象是當時的猶太人,我不是說這福音書不適合非猶太讀者看,否則也不會有人將它翻釋,但要明白《馬太福音》的內容,需要對當時的猶太社會文化有一定的了解。
當時的猶太人在言談中經常會說:「我指著天起誓!」、「我指著耶路撒冷起誓!」、「我指著甚麼甚麼起誓!」但不要以為他們都會遵守承諾,相反,這些話很多都只是隨隨便便地說了就算,除非是指著上帝起誓,否則他們不會認真看待。《舊約》的律法定明「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」,人就將它曲解成「只要不是向主起誓,就不用謹守」。
承接之前的經文,「登山寶訓」是要傳達一個要比《舊約》律法更高的標準。耶穌在此的教導是,無論是否起誓,凡是承諾都應當謹守,不能做到的事,就廢話少說。
耶穌沒有禁止所有誓言,一些真誠並有決心去遵守的誓言是可以的。在《新約》的《啟示錄》中,我們也看到天使起誓:
我所看見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,指着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,地和地上之物,海和海中之物,直活到永永遠遠的,起誓說:「不再有時日了(或譯:不再躭延了)。」(啟示錄 10:5-6 和合本)
另外,如果起的誓是罪的話,就千萬不要遵行,情願背約。
參考:
What does the Bible say about keeping your vows / oaths?
https://www.gotquestions.org/vows-God.html
Jesus' Teaching on Oaths
https://www.ligonier.org/learn/devotionals/jesus-teaching-on-oaths
Judges 11 – Jephthah and the Ammonites
https://enduringword.com/bible-commentary/judges-11/amp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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