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靠主耶穌指望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,叫我知道你們的事,心裏就得着安慰。因為我沒有別人與我同心,實在掛念你們的事。別人都求自己的事,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。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;他興旺福音,與我同勞,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。所以,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,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;但我靠着主自信我也必快去。
(腓立比書 2:19-24 和合本)
《新約聖經》的歷史記錄部份,到《使徒行傳》第 28 章就完結了。耶穌在世時,四部《福音書》記錄了他的生平,以及他的教導,和他所行過的神蹟。各《福音書》分別由四位不同的作者撰寫,他們撰寫的內容,觀點和角度都有不同。四部《福音書》相輔相成,構建出一幅耶穌生平立體圖。
耶穌升天後,緊接著就是使徒的年代。後世對使徒間彼此的經歷,和初代教會發展的認知,主要依靠《使徒行傳》的記載,偶然添上教牧書信作輔助,我們仍可見到一份清晰的教會發展紀錄。
哪《使徒行傳》之後又發生了什麼事呢?《新約聖經》並未就此完結,然而往後的事卻再沒有一篇歷史描述作大綱,我們只能從各封教牧書信中,像偵探一樣,尋找當中的蛛絲螞跡,從而推斷往後所發生的事。
部份內容只是一些計劃,能否如願並不確定,部份內容是撰書人的回憶,我們相信這些事都確實發生過,但發生在何時,以及發生的次序,我們只能以當時的環境和地理作推斷,是否確實如此,只有當事人才知道。其實,就連在羅馬軟禁兩年後,保羅是否能夠獲釋,神學家對此也有不同的意見。
我相信保羅是可以獲釋的,就以這個假設寫下去吧。
在軟禁期間,保羅寫了四封「監獄書信」給歐亞兩地的眾教會和門徒,當中寫給腓立比教會的《腓立比書》,保羅在書中寫道,在事件了結後會派提摩太到當地。相信在保羅獲釋後,提摩太就出發離開羅馬,到腓立比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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