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「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着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』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裏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』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
(馬太福音 18:21-35 和合本)
耶穌剛剛說完要化解弟兄姊妹之間的嫌隙,彼得就問耶穌,到底要原諒人多少次才夠,耶穌的回答是「七十個七次」。
七十個七就是四百九十次,那不算多啊,有人解釋「七十個七」是指七十的七次方,那可不得了,豈非要一生一世都要不斷原諒人?
沒錯,這正是耶穌的意思,我們都欠債,但債主已經免了我們的債,我們還要去討債嗎?而耶穌所說的原諒,更是從心底裏的饒恕。
一起禱告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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