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『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』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「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?或用在田裏,或堆在糞裏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」
(路加福音 14:25-35 和合本)
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得着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着生命。」
(馬太福音 10:37-39 和合本)
經文說有極多的人跟著耶穌,這情境令我想起追蹤明星的年青人,他們人多勢眾,很熱情,也很有活力,團結起來,可以很有力量。但耶穌並沒有對他們獻唱一曲,或是表演一場舞蹈,甚至連一句「多謝支持」也沒有,反而挑戰跟從他的人,要想清楚代價。
事實的確如此!初代教會飽受逼害,即使今天,在中國大陸,信仰基督仍受諸多限制,在不少回教國家,信仰基督甚至違法,包括港人常到的馬來西亞。
然而,跟從耶穌的代價即使再高昂,世人其實沒有什麼選擇,耶穌隨後道出了另一件事實,就是對面的王有兩萬兵,而我們只有一萬,要存活,就只得求饒。
使徒彼得深深明瞭這道理,當很多跟從耶穌的人退去時,耶穌問彼得是否也要退去。
西門‧彼得回答說:「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」(約翰福音 6:68 和合本)
耶穌這段話,套在今天屬世的價值觀上,顯然是格格不入。的確是格格不入的,你是否也要退去?
《馬太福音》記載了一句額外的話:「得着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着生命。」這話令我想起德蘭修女。德蘭修女終身沒有結婚,在世上沒有留下一點血脈,但她奉獻了一生,拯救了無數的生命,你說她是無兒無女嗎?她有上千萬的兒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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