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法利賽人對他說:「你是為自己作見證,你的見證不真。」耶穌說:「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還是真的;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,往哪裏去;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,往哪裏去。你們是以外貌(原文是憑肉身)判斷人,我卻不判斷人。就是判斷人,我的判斷也是真的;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,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。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:『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。』我是為自己作見證,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。」
他們就問他說:「你的父在哪裏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父;若是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」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,也沒有人拿他,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。
(約翰福音 8:12-20 和合本)
住棚節過後,耶穌仍留在耶路撒冷,在聖殿教訓人,猶太人沒有捉拿他,只因「他的時候還沒有到」。
為自己作見證
按《舊約》聖經《申命記》所記載,人若為自己作見證,這見證就不真:
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(申命記 19:15 和合本)
所以法利賽人才會如此回應耶穌。而在《約翰福音》較早的章節,耶穌也指著自己,說過類似的話,耶穌是否前後矛盾?
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(約翰福音 5:31 和合本)
其實,耶穌當時指出,他有不只一個的見證,其中比較多人明白的是施洗約翰:
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,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,他為真理作過見證。(約翰福音 5:32-33 和合本)
而另一位見證,就是天父:
其實,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;然而,我說這些話,為要叫你們得救。約翰是點着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。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。(約翰福音 5:34-37 和合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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