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事以後,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,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。在耶路撒冷,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,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,旁邊有五個廊子;裏面躺着瞎眼的、瘸腿的、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。(有古卷加:等候水動;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,水動之後,誰先下去,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。)
在那裏有一個人,病了三十八年。耶穌看見他躺着,知道他病了許久,就問他說:「你要痊癒嗎?」病人回答說:「先生,水動的時候,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;我正去的時候,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起來,拿你的褥子走吧!」那人立刻痊癒,就拿起褥子來走了。
那天是安息日,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:「今天是安息日,你拿褥子是不可的。」他卻回答說:「那使我痊癒的,對我說:『拿你的褥子走吧。』」他們問他說:「對你說『拿褥子走』的是甚麼人?」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;因為那裏的人多,耶穌已經躲開了。
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,對他說:「你已經痊癒了,不要再犯罪,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。」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,使他痊癒的是耶穌。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,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。耶穌就對他們說:「我父做事直到如今,我也做事。」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;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,並且稱神為他的父,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,惟有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。父愛子,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,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,叫你們希奇。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着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。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,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。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,並且因為他是人子,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。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。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: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
「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」
「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,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,他為真理作過見證。其實,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;然而,我說這些話,為要叫你們得救。約翰是點着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。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。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;因為他所差來的,你們不信。你們查考聖經(或譯:應當查考聖經),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;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。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。
「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。但我知道,你們心裏沒有神的愛。我奉我父的名來,你們並不接待我;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,你們倒要接待他。你們互相受榮耀,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,怎能信我呢?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;有一位告你們的,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。你們如果信摩西,也必信我,因為他書上有指着我寫的話。你們若不信他的書,怎能信我的話呢?」
(約翰福音 5:1-47 和合本)
一段很長的經文。
聖經沒有記載,耶穌這次上耶路撒冷,過的是哪個節期。《申命記》規定,所有以色列成年男性,每年要三次回耶路撒冷過節,這三個節期分別是:逾越節、五旬節,和住棚節。
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一年三次,在耶和華-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,卻不可空手朝見。(申命記 16:16 和合本)
稍後的經文記載了,耶穌到耶路撒冷過住棚節及獻殿節,有學者估計,耶穌這次到耶路撒冷,過的是逾越節或五旬節。若耶穌今次過的是逾越節,代表《約翰福音》記載耶穌的傳道生命,一共歷時三年:首次潔淨聖殿是開始傳道後,第一次過逾越節,今次是第二次,而上十字架之前是第三次。
由於無法確定耶穌在何時上耶路撒冷,將這段記載放在耶穌確立十二門徒之前,是因為今次耶穌又一次因安息日問題與猶太人領袖爭論,將經文放在這裡,與前文比較吻合。
耶穌醫治癱子的方法也值得我們去思考。當耶穌詢問癱子是否想痊癒時,他並非回答說是或不是,而是說出他的無奈。三十八年的失望,令他將焦點錯放在醫治的方法上,而不是耶穌能否醫治他。跟之前在迦拿找耶穌醫治兒子的那位官員一樣,在癱子心中,只有在水動時能夠第一個進入池中才能得到醫治,而官員則相信耶穌必須親自來到兒子的病牀旁才能施行神蹟,但神的方法往往是出乎意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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