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,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,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;這書上的預言,若有人刪去甚麼,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。
證明這事的說:「是了,我必快來!」阿們!主耶穌啊,我願你來!
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。阿們!
(啟示錄 22:18-21 和合本)
作為整本《聖經》的最後一卷書《啟示錄》,以這樣的一句經文作為結尾,很有蓋棺之意,像是要警告世人,《聖經》到此為止,莫想要添加甚麼進去!這自然引起不少回嚮。
有人認為,經文只針對《啟示錄》,「只要不添加任何經文到《啟示錄》裡,就沒有問題。」當然也有人反對這說法,認為這段經文是為了宣示《聖經》的神性,莫說是《啟示錄》,就是任何經文,也不可刪減或加增,即使是開玩笑也不行。
另一個經常討論的話題是,神的啟示是否已經隨《啟示錄》而終結呢?不同的世代,都有人聲稱得到來自神的啟示,難道這些都是假的嗎?誰可斷定呢?不少人都將他們與神的經歷寫成了書,例如《古蘭經》、《摩爾門經》、《與神對話》、《神之約定》等等,他們都沒有說自己的書是《聖經》新卷,哪應該沒有犯規吧,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這些書籍呢?
我的信念是,不應該視《啟示錄》這段經文為負面的規條,反而應該視之為正面的宣告!經文宣告了《聖經》的完整性:《聖經》內的經文已足夠我們去認識上帝,不用再尋求其他方面的啟示了。
至於其他人與神的經歷,我相信約翰已給了我們一條金科玉律:
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,就是出於神的;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。凡靈不認耶穌,就不是出於神,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。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,現在已經在世上了。小子們哪,你們是屬神的,並且勝了他們;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。他們是屬世界的,所以論世界的事,世人也聽從他們。我們是屬神的,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;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。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。 (約翰一書 4:1-6 和合本)
今天,全能的上帝要向誰顯然,試問何人可以禁止?人家說聽到上帝的聲音,我是誰?怎敢說三道四,胡亂批評、論斷?但約翰也叫我們不要盲目盡信,有些啟示,不一定是來自神,最重要是,我們是有能力去分辨真假的。
另外,也要謹記保羅的話:
這也不足為怪,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。 (哥林多後書 11:14 和合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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